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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推荐2022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9-12

为落实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学院相关规定和学院现状,特制定此工作实施细则。

        一、推荐原则

(一)推免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坚持择优推荐原则,建立推免生遴选过程的科学评价体系,形成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正确导向。

(三)坚持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把学生的道德品质和人格素养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考核内容;学业考核以学习成绩和一贯表现为基础,突出创新创业能力考察,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鉴定。

推免生遴选过程严格执行回避政策,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四)所有推免生均应符合我校推荐条件并获得我校推免生名额。尊重、维护推免生自主选择招生单位、招生专业和招生类型的权利。积极鼓励各招生单位充分凭借学术、学科及师资等人才培养优势和对学生的关爱吸引学生。


二、组织与领导

(一)学院成立2022届本科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见附件 1《公共管理学院2022届本科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负责全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并接受学生咨询、申诉及处理等工作。组长由主管教学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学管理科工作人员、学生科工作人员组成。  

(二)学院按专业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审核小组由各专业所在系负责组织,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每个专业专家审核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专门负责推免生的创新能力及潜质鉴定和材料审核,及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评定工作。

(三)学院成立社会实践活动及德育审核小组。审核小组由学院学生科负责,开展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以及课程成绩、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成绩的核定工作。

三、推荐方式

推荐方式包括常规推荐和“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

(一)常规推荐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推荐条件,从全体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按综合排名择优选拔优秀学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推荐方式。

(二)“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是指由教育部下达的专项推免计划,其推荐名额和方式根据教育部当年计划和规定执行。


        四、推荐条件

推免生须为纳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和委托培养的学生)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协作精神、综合素养、专业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4. 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应满足跟踪学科发展最新的动态及国际学术交流的需要。

(二) 成绩要求

1.参与常规推荐的学生,课程成绩的排名须列本专业前 50%,为国家和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赢得荣誉的学生以及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入学)学生,课程成绩排名课放宽到70%或必修课程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课程成绩是指学生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成绩。课程成绩计算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补考和重修成绩不用于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成绩计算。

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课程成绩=∑(某门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课程成绩统计截止时间与秋季开学补缓考成绩录入截止时间相同。

2.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水平,校内必修外语课程考试(含口语)加权平均成绩≥80 分,或英语四级成绩≥568 分,或英语六级成绩≥425 分,或 TOEFL 成绩≥88 分,或新 GRE 成绩≥310+4 分,或 IELTS 成绩≥6 分,或 GMAT 成绩≥600+4 分(艺术类专业学生英语四级成绩≥425 分,或 IELTS 成绩≥5.5 分,或 TOFEL 成绩≥80 分)。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参照执行。

3. 体质测试至少完成3次,且成绩达标。

(三)综合排名要求

1.申请推免的学生必须参加学院综合排名,以综合排名顺序决定推免资格。  

2.综合成绩=课程成绩×60%+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35%+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5%

综合成绩详细评价标准见附件 2《公共管理学院 2022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四)其他

1.竞赛业绩突出、为国家/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按照《四川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推免成绩要求及业绩加分细则》执行。

2.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入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四川大学义务兵退役复学(入学)学生推免成绩要求及表现加分细则》执行。


         五、推免工作流程

(一)提交材料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学生于2021年9月13日前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并签署承诺书(承诺:①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符合学术诚信规范,无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②严肃认真对待推免结果,如果被录取并且符合入学条件,则绝不浪费这一深造机会);以及,同时提供综合成绩排名所需支撑材料,如:论文见刊、专利授权(论文和专利第一作者和第一通讯作者单位限定为四川大学,且研究内容须与专业相关)、项目立项、获奖等创新能力、科研潜质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二)课程成绩核算思想品德鉴定及社会实践活动成绩核算学院社会实践活动及德育审核小组根据附件 2《公共管理学院 2022 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对符合申请条件学生的课程成绩进行初排名,并对课程成绩排名前50%的申请学生提交的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造假、冒名等情况,并核定课程成绩、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成绩。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三) 专家审核学院各专业专家审核小组根据附件 2《公共管理学院 2022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对符合申请条件学生提交的创新能力、科研潜质证明等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等情况,并核定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成绩。

(四)综合成绩核算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社会实践活动及德育审核小组、各专业专家审核小组计算出的各项成绩进行合分,形成综合成绩与排序,按各专业分配的推免生限额提出推免生初选名单。

(五) 推免资格公示学院按照本细则和综合排名方案,结合学校分配的各项指标具体要求择优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对参加推免学生的姓名、专业、综合成绩、排名、资格获得情况以及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公示 10 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拟推荐学生名单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学生推免资格。

(六)监督及反馈学生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申诉渠道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或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学院和学校组织开展核查,对于核查存在问题的学生依规进行相应处理。受理申诉渠道:028-85410012,ggglxyjw@163.com。


        六、有关管理事项

(一) 学院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签订承诺书,获得资格者一律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学校不予办理出国等手续。

(二) 获得免试资格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

2.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

3.取得免试资格后有违法违纪、考试舞弊、学术不端行为或受到处分;

4.取得推免生资格后在毕业学年中所修必修课程(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及毕业        论文)考核成绩低于满分的 80%(或 B+);

5.体质测试成绩未达标。


        七、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028-85412782

本细则适用于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2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如教育部、学校教务处有新的文件精神,则本细则将及时进行更新。



公共管理学院

2021年9月12日


 附件1:公共管理学院2022届本科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pdf 

附件2:公共管理学院2022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综合成绩计算办法202109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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