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公共管理学科数字仓库管理系统。
(二)服务内容:
1、设计公共管理学科数字仓库管理系统,实现对公共管理学科的知识、信息、案例、调研数据、政策文本的整理、使用、发布。
2、开展公共管理学科数字仓库管理系统的维护、服务和保障,且不少于5年的质保服务。
二、服务商参加本次比选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2022年9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及比选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5年10月14日9:30至2024年10月16日下午17:00,将报名资料扫描后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13438178508@163.com以获取比选文件。获取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公司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采用原件扫描外,其他资料采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
(二)请贵单位根据比选文件要求在2025年10月20日10:00时之前(工作日时间)向我单位密封递交比选文件。
递交地点: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309办公室。
四、比选申请人须知
(一)比选申请文件编制
1.比选申请文件应按“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2.比选申请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比选有效期、服务要求、比选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比选文件、比选申请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比选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比选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比选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比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4.比选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一正一副)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密封包。
5.比选申请文件至少包含下列资料并按顺序装订并密封递交。
(1)比选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资格审查材料;
(5)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基本情况;
(6)造价咨询服务方案;
(7)比选申请人认为其他需要补充的资料(若有)。
(二)比选有效期
1.比选有效期为比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天。
2.原定比选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比选申请人可以书面方式向比选人提出延长比选有效期的要求。
(三)比选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
2.比选申请人递交比选文件的地点:见比选公告。
3.比选申请人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四)比选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前,比选申请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比选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
(五)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9.5万元(大写:拾玖万伍仟元整),比选申请人最后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审。
2.比选申请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比选申请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比选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经营者)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比选申请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与其他比选申请人比较情况等就其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
比选申请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证明材料未被评审小组采纳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最后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审。
(六)合同签订
确定中选单位后,中选单位与四川大学签订合同。
(七)其他说明
1.比选申请人应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报价的资料和市场风险,所需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自理。比选申请人必须对所获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一旦中选,比选申请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要求。
2.比选人不对未中选单位做任何未中选原因的解释。
五、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大学
地 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联系人:田昭
电 话:13438178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