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县域治理是观察“中国之治”的窗口,也是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石。伴随着现代国家建设的展开,县域组织体系、服务体系与控制体系不断完善,其治理方位也从传统县制向现代县制、从秩序功能向服务功能、从科层本位向人民本位转变。但在国家现代化转型中,国家治理也通过目标设定、资源控制与标准规制嵌入县域治理,使得县域治理体制呈现出一定的刚性化特征,导致其适应复杂社会需求的机制创新未能摆脱组织过密化、压力过载化与责任过泛化的治理困境,面临治理结构僵化、治理回应低效与治理目标异化的风险。这亟须从体制层面进行县域治理体系重构,推动县域治理与国家治理、社会发展更好地相适应。从实践经验来看,行政上移、自治下沉与服务联结的单元体系,上下贯通、条块统合与多元共治的协同体系,压力均衡、权责对称与政经分离的权责体系,是实现县域治理现代化的可能制度选择。
关键词:县域治理;治理单元;治理协同;治理权责
【本文第一作者为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系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县域城乡融合发展与乡村振兴研究”(22JZD009)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