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专栏

刘传军研究组

您现在的位置: 学院首页 > 专题专栏 > 刘传军研究组 > 学术科普 > 正文

刘传军研究组

解伦理困境之困:从方法到理论的心路历程

发布时间:2025-03-17

    我开始从事道德困境有关的研究工作应当从读硕士时算起,时光飞逝,转眼就是十年。如果要将这十年再做区分,大约可以有3个阶段:科研学习和探索阶段、道德困境研究方法学研究阶段和行为伦理学理论回归阶段。

 

一、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科研学习和探索阶段
         2011年,我从南京大学哲学系本科毕业。我选择了支教保研,并保送至著名的教育社会学教授贺晓星老师门下。彼时,他也指导教育心理学方向的研究生。随后,我便赴云南建水二中支教一年。20127月,我完成支教工作后返回南京大学准备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这时,贺老师告诉我,因政策调整,他已不再指导心理学研究生,嘱咐我另觅导师,他可代为引荐。
    之后,贺老师将我引荐给了心理学系的新晋硕士生导师李中权老师。李老师是做情绪与决策、心理测量等工作的,我曾旁听过他的心理测量学课程,我也非常高兴能够跟着李老师学习。李老师在了解了我对道德伦理研究的兴趣之后,专门在实验室成立了一个道德决策研究小组,并让我来担任小组长。时至今日,我都非常感激李老师的精心安排,虽然这让我很有压力,但也同样受益匪浅。从7月到10月,三个月的时间里,我学习了道德决策的前沿研究论文,还在组会上报告了道德决策中的加工分离算法。这一算法也为我后来的研究工作奠定了方法学基础。经过两三个月的摸索,我开始能够提出一些细小的阅读思考,负责开发的inquisit实验程序模块也有了初步进展。可此时,学院教务老师通知我,因为政策原因,李老师当年只有一个硕士生名额并已被保研的同门占据。虽然李老师多次从中周旋,帮助我去沟通,甚至有意提前使用后一年的招生名额来把我留在组里,但我不愿意让李老师为难,便只能遗憾再次转导。
    经贺老师帮助我几番沟通之后,我转入了肖承丽老师的空间认知实验室,巧合的是,转入当天还是肖老师的生日,我也成了肖老师在研究生培养制度意义上的第一位硕士生。肖老师是一位温柔细心的导师,事无巨细地指导我进行实验程序的编写、空间认知实验的操作、实验数据的整理和数据图制作以及统计分析操作和论文写作等。几乎在研究工作的每个环节,肖老师都手把手教,亲自演示。多年后,我与当年的师妹在北京小聚,仍然感恩肖老师的学业指导,让我们在入门之初对论文背后的许多方法细节有足够的直观认识。我的硕士学业多有波折却很短暂,两年后我因为父母多病的缘故,加之毕业论文研究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便申请了提前毕业并顺利通过了学院和学校的审核。2014年,在我毕业之时,肖老师正在美国访学,我所有的毕业手续里,导师签字栏均由李中权老师代签。三位导师对我可谓恩深义重,在三位指导老师的引领下,我积累了厚实的研究思维和方法基础。
    硕士毕业后,我到了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应用心理学系任教。在继续推进空间认知研究的工作之余,我也开始思考自己独立的研究方向。我开始学着昔日老师们的样子,组织读书会,与学生和朋友们一起研读前沿文献和学术书籍,同时,也重拾了对于普通人道德伦理生活的研究兴趣。其中,我做的第一个研究是基于对西南科技大学旁边的圣水寺的观察。圣水寺是当地久负盛名的一所寺院,寺院规模宏伟,佛缘深广,往来游人络绎不绝。但在观察中我发现,人们前来瞻仰参拜,多有功利性目的,或为自己或为亲近的他人。我所疑惑的是,这种参拜是否以及如何影响人们的道德倾向,是会让人们放下世俗生活的功利心,还是会增强人们的功利性倾向呢?经过我们的研究发现,当人们对日常生活泛起失控感之后,便更倾向于去寺院参拜,祈求转运。这种寻求控制的倾向会使人们变得更加功利,更在意道德伦理生活中的利弊得失。后来,该研究发表在了美国心理学会的重要期刊《Psychology of Religion and Spirituality》上。这也让我重新走上了对普通人道德伦理生活的研究道路。
         2017年我到清华大学心理学系求学,跟随廖江群老师攻读社会心理学博士学位。那时候,我对具身认知和道德困境研究都很有兴趣,于是,我尝试着做了一个结合,去做具身道德研究。前人研究已经表明,与坐姿状态相比,人们在站姿状态下有更强的认知控制倾向。而认知控制倾向越强,在道德双加工理论的推导下就意味着有更强的功利主义偏好。于是,我们通过随机对照实验,尝试着检验是否存在这样的姿势效应。在一项田野研究中确实发现了这一效应,然后,又在审稿人建议下,我们通过预注册研究重复了该效应。同时,我们还发现,认知双加工可以调节这一姿势效应。该研究最终发表于中科院旗舰期刊《PsyCh Journal》上。以上两篇研究论文,都是在传统道德困境的研究方法框架下所做的尝试。而传统道德困境研究方法的局限,则引起了我对研究范式改进的兴趣。
二、学而不厌,钻坚研微:道德困境研究方法学研究阶段
    前已述及我们使用传统道德两难方法所做的两个研究尝试。但是,这些研究结论都会受制于其研究方法的缺陷。传统的道德两难方法,一般使用的是类似于电车困境这样的难题。著名的电车困境是1967年由福特提出的,说一辆电车失控了,笔直开过去就会压死5个工人。你手边有个开关,按下开关就可以让电车转到另一条道上去,那条道上只有1个工人。问你是否会按下开关,或者按开关的行为在道德上是否可以接受?以往学者认为,赞成按开关,遵循的是一种功利主义的道德原则,本着利弊计算来使后果最大化的目的;不赞成按开关,则遵循的是一种义务论(或有的学者译为“道义论”)的道德原则,本着行为本身应当符合道德规则(如,不能杀人)的目的。研究者常常使用该类道德困境来量化人们的功利主义或义务论的程度。但是,这个方法有很多局限,比如,这个方法把人们的功利主义和义务论倾向对立起来,此消彼长,无法分别独立进行量化。再则,人们倾向于按开关,并不一定意味着TA在意的是后果最大化,也有可能只是冲动性强、乐于采取行动,根本没管具体是什么情况,就是喜欢按。反之,人们倾向于不按开关,也并不一定意味着TA在意的是行为的道德规范合宜性,也有可能就是懒得动,就是不喜欢按。
     ConwayGawronski(2013)提出了加工分离范式,使得功利主义和义务论倾向能够得到独立计算。他们在传统的道德两难情境基础上,增加了一组变式,即功利主义和义务论原则都不主张行动的情境。如果套用电车难题的话,大概就是这样一种变式:失控的电车笔直开过去只会压死1个工人,如果按开关转到另一条道上则会压死5个工人,问你按不按。无论遵从功利主义还是义务论原则,都是不应该按开关的。这组变式情境与传统道德两难情境相结合,通过测试人们在这两组情境下的反应概率,再通过代数计算就可以独立计算出人们的功利主义和义务论的倾向程度。这篇加工分离算法的文章一出来,我就在李中权老师课题组做过文献分享。当时,我提出应该对情境的内容结构进行正交操控,也就是说,不只是从功利主义原则出发对行为后果的利弊进行控制,也要从义务论原则出发对行为本身是否符合道德规范进行控制,形成2×2的正交结构。不过,彼时的我也不甚清楚这么做的意义何在,仅仅只是基于逻辑学训练的一点思考而已。后来因为研究方向调整的缘故,道德困境的有关研究便一度中断了。
    到清华读博之后,我开始重新捡起道德困境的研究工作,再一次阅读了ConwayGawronski(2013)的这篇文章,在翻阅当年的研究笔记之后,也捡起了当初的思考。我用逻辑学真值表的方法,对各种可能的情境组合后,将人们的反应方式随之进行罗列,尝试穷尽真值表中的解来解开人们在道德困境中的反应倾向类型。也就是在这个时候(2017年底),通过滚雪球阅读的方式,我读到了Gawronski研究团队使用多项式加工树方法提出的CNI模型论文(Gawronski et al., 2017)。这篇文章当中对情境的正交结构操作,与我的想法是完全一致的。这既让我感到兴奋,又觉得有些沮丧。作为一个博士生的想法能与领域中大佬学者的想法颇为一致,自然兴奋不已。而沮丧的就是人家已经把这套方法做出了很大的创新突破,看上去在方法学角度我能做的事情很有限。但经过仔细阅读,对于参数的生成方法上,我不能同意Gawronski团队的操作,还是找到了一些方法学上可做突破的点。于是,我尝试着自己提出了一个线性转换的参数生成算法。这个算法,可以生成与CNI模型类似的三个参数,C参数代表对结果的敏感程度,即决策者在进行决策时对结果最大化的偏好度;N参数代表对规范的敏感程度,即决策者在进行决策时对遵守道德规范的偏好度;A参数代表决策者在进行决策时的整体上偏好行动的程度,我把它称为CAN算法。这三个参数对应着人们在道德困境决策中的三种偏好,以电车困境为例,人们选择按下开关,可能是因为想追求结果的最大化(C参数),也可能是因为对伤害他人不那么敏感(N参数),也有可能是因为有更高的总体行动偏好,即不管是何种情况该个体都喜欢按开关(A参数)。不过,这个算法发表起来却并不容易,挑战大佬是很难的,当然我们的写作和表达能力也是重要限制因素。经过几轮拒稿后,我们最终把这个算法发表在了《Frontiers in Psychology》上。
     随后,我也使用自己开发的结构化情境材料和自己提出的算法,发表了一篇实证研究在《中国社会心理学评论》上。这篇文章讨论了运气感这种非结构因素对于人们的道德决策倾向的影响,我们发现,当唤起了坏运气之后,人们在道德决策当中对后果变得更加敏感,越在意要实现最大化的后果。这可能就是生活里面越相信运气,越遭遇坏运气之后,人们就越发功利的一个体现吧。在这篇文章里,我还使用了方差分析和简单效应的思路来支持了我提出的CAN算法在线性转换生成参数时的合理性。所以,这篇文章既在方法上也在理论上有一些些小贡献。与这篇文章几乎同时,我写作的综述论文,系统分析了道德困境研究范式的发展过程和各个方法的理论贡献,发表在了《心理科学进展》上。
    再之后,为了进一步推动CAN算法在中外同行当中的使用,我使用该方法做了一系列相关研究:探讨诱发高兴情绪能否降低人们的道德规范敏感度的研究,发表在《心理与行为研究》上;通过对二手数据的重分析,探讨精神病性特质是否会导致更多的功利主义,进而关心最大化人类福祉的研究,发表于《Current Psychology》;通过系统比较,阐述CAN算法如何解决CNI模型局限性的文章,发表于《Behavioral Sciences》上;更进一步,我们把结构化情境控制和CAN算法扩展到了日常道德两难(利他vs.利己)的研究主题上,开发了新的情境材料和计算参数,从而独立量化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利他倾向、利己倾向和总体作为倾向,该文章也发表在了《Behavioral Sciences》上。
    做完这些工作之后,我对道德困境决策研究方法的贡献也就告一个段落了。此后,我便尝试使用这些方法思路,应用于组织行为学领域,对亲组织不道德行为的研究进行深化,这也是我获得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的重要研究任务。而在做这些工作的同时,我也开始重新思考自己博士期间的研究工作,其理论意义何在,这些方法学的革新,能够在理论上带来怎样的贡献。
三、逐本溯源,步步深入:行为伦理学理论的回归
    在博士研究阶段和毕业后的两年里,我对人们在道德判断上的“善性”与在道德行为选择上的“善行”的关系进行了系统研究。随着研究的深入,我注意到,这可能是一个全新的领域。虽然前人已经有部分研究者关注到道德决策中善性与善行脱离的问题,但作为一个独立领域的系统研究工作,仍然是非常必要的。针对善性与善行脱离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这可能反应了内隐态度和外显态度之间的差别。但是,这种区分因为研究范式的缘故,一直饱受争议。所谓的内隐态度到底反应的是什么,学术界一直争议不断。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人们在善性与善行上的失致,其实是一种道德伪善,说一套做一套,执行两种标准。然而,“伪善”就意味着一种“假”的善性或善行,在社会赞许性的引导下,人们为什么要做出“假”的善呢?有没有可能存在着其他的解释?特别是,是否存在着多种伦理原则之间的冲突,而人们的善性与善行,只是在执行着不同伦理原则的要求,而不是一种“假”的善。沿着这一思路,我开始推进我的研究工作,并结合认知失调行动模型理论,来对人们的善性与善行失致的现象进行深入解读。我的研究结果表明,人们在面对道德困境时,主观判断上会倾向于拒绝这种虽在结果上利大于弊但会伤害他人的行为提议,人们会认为这种做法在道德上是不可接受的。然而,当被问及会不会这样做时,人们却又更能接受这样的做法,认为自己会这样做。进一步的研究揭示,人们考虑自己的行为执行,而不是判断这种行为是否道德时,会更加在意后果,更不在意道德规范,具有更强的一般性作为倾向。换句话说,人们在主观的伦理方向上朝着义务论的方向前进,但在实际的行动上则在向着功利主义的方向转移。
    在我的研究证据和研究思考基础上,我开始怀疑作为规范伦理学的现实意义问题。传统上的规范伦理学提出了许多基于哲学家的理性思考得来的伦理原则,比如功利主义、义务论、德性论等。这些伦理原则都有其伦理合理性,但问题是这些伦理原则在现实生活中被遵照执行的程度有多大呢?普通人在他们的伦理生活中,是否会严格按照某一种伦理原则来判断和行事呢?人们的伦理生活中,常常是在多种伦理原则之间寻求某种平衡,特别是在中国这种伦理型社会中,人们常常需要遵守各种不同的伦理约定,只能在善性与善行之间进行某种调整,来实现认知协调,平衡各种伦理原则的要求。这就意味着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遵守绝对伦理理性的人,而是一群寻求平衡不同伦理原则的普通人。这就好像行为经济学对传统经济学“理性人”的破解一样,我认为并不存在规范伦理学所矢志追求的伦理“理性人”,而只有在善性与善行之间,不断调整来平衡各种伦理要求的普通人。作为普通人的伦理道德研究,更应该关注人们在善性与善行上坚持着怎样不同的伦理原则,为何会出现这种差异,以及在日常生活中的各种表现等。因此,我将这一全新的领域称为“行为伦理学”,并重新整理写作了自己的第一本学术著作《行为伦理学:善性与善行的关系研究》。

 

    在个体意义上,行为伦理学的发展将有可能带来对个体善行的重新理解,和对个人伦理修养的基本指向。从我的研究结果来看,那些个体的善行与善性不一致的情形需要得到重新检视。与认知不一致的行为,有可能是因为这种行为执行着其他非自利性的伦理原则,也可称之为“善行”而非伪善。当伦理原则存在冲突时,人们会在行为上尽力协调不同伦理原则的要求,从而在行为上会做出适当调整。这可以帮助人们放下对个体出现与其主观判断不同的行为时的偏见,他们可能正在努力追求一种伦理协调的“善”。而对于个体的伦理修养来说,人们可能无法做到单一伦理原则的彻底守约,因为复杂的现实生活决定了人们拥有多种不同伦理目标,也相应拥有多种伦理原则。当这些伦理原则存在冲突时,人们只能尽力周旋,这本身就是一种伦理修养。从发展性角度来看,人们更可能是在多次伦理决策中,不断调适,动态平衡各种伦理原则的要求。因此,追求动态的知行合一,比起单一某次的知行合一,具有更高的修养价值。随着行为伦理学的纵深发展,也可能会带来更多提高伦理修养的智慧,帮助人们过协调的伦理生活,做知行合一的伦理人。
    在横向的社会交互意义上,行为伦理学的发展可以打破作为高度伦理理性人的幻想,帮助人们提高对他人伦理行为的接纳和预测能力,从而可能会使整个社会更加宽容和积极。行为伦理学破除了绝对的伦理理想模型,将研究对象定位在具体社会历史当中活生生的世俗个体,而不是以绝对伦理理性驱动和超脱于社会历史的伦理原型。这一定位,灭失了绝对的道德标杆,凸显了普通的世俗伦理个体。因此,随着行为伦理学的研究深入,人们可能能够接纳更多人存在着善性与善行的暂时不一致表现,能够理解他们在善性与善行的失调和协调过程中,可能坚守着不同的甚至更为多元的伦理原则。从这个意义上讲,行为伦理学是可以提高社会交互过程中,对他人伦理行为的理解、接纳和预测能力的。推而广之,当整个社会能够接纳更多伦理原则的存在,社会也会变得更加宽容和积极。因此,在社会交互层面上,行为伦理学有其阳光和积极的社会促进意义。
    在时代更替与新纪元开创意义上,行为伦理学具有后现代解构主义的血脉。它不再固守着伦理原则的整体性和中心性,并不强求彻底地将善性与善行统一于某一个终极的伦理原点。行为伦理学,是认可善性与善行暂时失致的,正如本研究中呈现的结果一样。人们在道德行为选择上,会以道德判断所坚持的伦理原则作为锚点,在此基础上,为了平衡其他伦理原则的要求而向着其他伦理原则要求的方向调整。以这种方式,重新实现内在的认知协调,实现个体自如的伦理平衡感。这种看上去的知行不一,其实在多种伦理原则平衡意义上,则是一种认知协调。行为伦理学,在价值取向上,并不强求知行的彻底地应然地统一,而是以实然的视角,重新理解人们知行的差异性。因此,在伦理建构上的应然性的统一,在行为伦理学的视野中是不存在的。它以促进普通人善性与善行的协调为目标,但并不排斥善性与善行暂时的失致。从这个意义上讲,行为伦理学放下了沉重的形而上学包袱,本着对普通人伦理生活的解析,促进普通人自如的伦理生活,回归普通人自在的良知良能,而具有独特的学术魅力。
    我想,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将会在行为伦理学这个范畴里继续我的研究工作,努力推进人们关于在道德生活中的知与行关系的认知。我也将努力挖掘中国文化背景下人们特有的道德困境及其背后的深层文化结构,并就具体的社会群体如公共服务人员所面对的道德困境及其应对等展开研究。最后,欢迎对我的研究感兴趣的同行和学生朋友与我联系,合作共赢,共同成长,一起推动行为伦理学的发展。

作者简介:
刘传军,清华大学社会心理学博士,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学与心理学系副教授,硕导、博导,应用心理专业硕士点负责人,中国社会学会社会心理学专委会理事。

参考阅读文献:(按文中出现的顺序)
  1. Liu, C.,  & Liao, J. (2022). Superstition makes you less deontological: Explaining the moral function of superstition by compensatory control theory. Psychology of Religion and Spirituality, 14(2), 273-277.

  2. Liu, C., Liao, J. (2021). Stand up to Action: The Postural Effect of Moral Dilemma Decision-Making and the Moderating Role of Dual Processes. PsyCh Journal, 10(4), 587-597.

  3. Conway, P., & Gawronski, B. (2013). Deontological and utilitarian inclinations in moral decision making: a process dissociation approach.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104(2), 216-235.

  4. Gawronski, B., Armstrong, J., Conway, P., Friesdorf, R., & Hutter, M. (2017). Consequences, norms, and generalized inaction in moral dilemmas: The CNI model of moral decision-making.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113(3), 343-376.

  5. Liu, C., Liao, J. (2021). CAN algorithm: An individual-level approach to identify consequences, norms sensitivities and overall action/inaction preferences in moral decision-making. Frontiers in Psychology, 11, Article 547916.

  6. 刘传军, 廖江群. (2021). 不幸的道德:运气越差越功利主义. 中国社会心理学评论, 21(2), 222-244+272-273.

  7. 刘传军, 廖江群. (2021). 道德困境研究的范式沿革及其理论价值.心理科学进展, 29(8), 1508-1520.

  8. 刘传军,谢忠桔,王星元. (2021). 诱发高兴情绪会降低人们的道德规范敏感度吗?心理与行为研究, 19(5), 687-694.

  9. Liu, C., Liao, J. (2022). Is the more psychopathic more concerned with human beings overall? A data reanalysis exploration. Current Psychology. Advance online publication. https://doi.org/10.1007/s12144-022-03234-4

  10. Feng, C., Liu, C. (2022). Resolving the limitations of the CNI model in moral decision-making by the CAN algorithm: A methodological contrast. Behavioral Sciences, 12(7), Article 233.

  11. Xie, Z., Wu, J., Wang, X., Zheng, Z., & Liu, C. (2022). Dissociating the Multiple Psychological Processes in Everyday Moral Decision-making with the CAN Algorithm. Behavioral Sciences, 12(12), Article 501. 

  12. 刘传军. (2023). 行为伦理学:善性与善行的关系研究.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以上文稿原载于微信公众号“心理新青年”,特此说明。

 

 

领导邮箱

书记信箱地址:

院长信箱地址:xia6677@163.com

提示:请将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用常用邮箱发送。

川大公共管理学院二维码

川大公共管理学院 (scu-ggglxy)

提示:扫描二维码关注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