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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

发布时间:2022-05-20

党组织关系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毕业生党员应根据《中国共产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规定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一、具体流程

1.毕业生党员应与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确认转往支部的具体名称;转往四川省外单位、省内涉密单位的,还应确认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抬头的书写要求,并认真填写核对《2022届毕业生党员信息表》中涉及的信息。

2.党组织关系转往四川省内单位的毕业生党员,无需领取介绍信,由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内发起转接。

3.党组织关系转往四川省外单位、省内涉密单位的毕业生党员,领到介绍信后,应仔细核对各项信息是否准确。若基本信息有误,应持有效证件(或证明材料)于介绍信有效期内到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更正并加盖校对章。

4.本校应届毕业生党员考取本单位的研究生或留本单位工作的,直接联系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系统中进行所属支部的调整;考取校内其他单位的研究生或留校内其他单位工作的,应提前与所去往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联系,明确转入的党支部全称,报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通过系统在网上进行转接。

二、党组织关系改派

1.党组织关系已完成转接的毕业生党员:应到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进行改派。

2.党组织关系未完成转接的毕业生党员:需提前和新接收单位沟通好接收支部和介绍信抬头等信息,再向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提交改派申请,审核通过后,在系统内办理改派。由四川省内单位申请改派到省外单位的,需领取介绍信;由四川省外单位申请改派到省内单位的,需退回原介绍信;四川省外单位间改派的,需交回原介绍信并领取新介绍信。

三、注意事项

1.党组织关系转往四川省内(校内)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与接收单位及时确认系统内接收情况。

2.党组织关系转往四川省外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妥善保管介绍信,并在有效期内及时转接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传真或邮寄回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3.对丢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党员要及时向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报告,并做书面检查,接受批评教育,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予以补开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新开的介绍信上注明:“此件为补办件,原介绍信作废”。

4.对未在有效期内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的

(1)确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介绍信开具的有效期90天内完成接转手续的,要及时报告原组织关系所在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重新申请转出。(2)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介绍信逾期的,自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可重新转出。(3)对于6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导致介绍信过期且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学校将不再为其补办组织关系介绍信

5.毕业生党员应主动查询党员材料是否寄到(一般是随人事档案寄出),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联系。毕业时为预备党员的,应及时到新的党组织申请办理转正手续。

                     四川大学党委组织部

                     2022年5月16日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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