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档函
所有拟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考生(含推免生)需领取调档函。请于4月10日前填写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3级年级群分享的调档函邮寄地址信息收集表。请务必填写本人信息,不能填写他人地址、联系方式。
二、政审表
所有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不含四川大学本校生源),均需政审(政审表请直接下载附件1)。考生下载政审表后联系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鲜章。
三、体检报告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含推免生)需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已提交体检表的考生无需重复提交。
按学校规定,在考生政审合格后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因此,政审表及体检报告请于4月23日-30日寄(送)回,寄送地址为:
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公共管理学院
研究生教务办公室111室 吴老师(收)
邮编:610064
电话:028–85410381
四、档案寄送
往届生需在5月10日-20日将人事档案寄到;应届生在毕业时待档案齐全后由本科所在学校直接寄到我院。寄送地址如下:
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公共管理学院
研究生教务办公室111室吴老师(收)
邮编:610064
电话:028- 85410381
五、注意事项
1.本校应届毕业生(档案已在四川大学)无需领取调档函和政审表。
2.应届生政审表需加盖学院党章,非应届生应加盖本人单位党支部党章或户籍所在地人才市场党章。
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3年4月6日
附件1:四川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政审调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