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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经费资助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6-22

为鼓励我院硕士研究生积极参加高水平的学术会议,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扩大相关学科在国内外的影响力,根据学校和学院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来源

我院以研究生培养费为基础,经多方筹措、资源整合,设立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学术交流基金,主要用于资助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参加高水平的国内学术会议。

二、申请条件

1.我院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含委培生)。

2.参加的国内学术会议应是由本专业认定的全国高水平学术会议。

3.申请人有组委会正式邀请函或会议通知。

4.在校期间参会需征得导师同意,并向辅导员报备。

三、资助金额及项目

1. 资助金额

博士在读期间:参加国内学术会议累计不超过4000元

硕士在读期间:参加国内学术会议累计不超过2000元

2.报销范围

申请人参加学术会议的往返交通费、会议注册费,住宿费,超额部分学生自理。(住宿标准按学校财务处规定执行,不报补贴,经费的使用应符合学校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四、申请程序

1. 申请人在各年级群里下载并填写《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学术交流基金申请表》附上正式的会议邀请函或会议通知。

2. 导师和硕士点负责人就会议的学术影响和申请人参加学术会议的资格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3. 本人签署安全承诺书,辅导员签署同意意见。

4. 申请人将硕士点负责人、导师、辅导员签署意见的《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学术交流基金申请表》提前交研教办审核。

5.会议结束后,提交会议通知、邀请函和各类正式发票,到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学院111室)审核登记后,进入财务报账程序,相关材料备案存档。

五、附则

1.对已获批资助的学术会议等学术交流活动,申请人不得随意改变活动内容或行程,无正当理由亦不能随意放弃,否则取消本次资助资格,并不再受理下次资助申请。

2.会议结束后2周内完成报销手续,人为原因延误不再报销。

3.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内学术交流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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