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布局在中国西部的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是国家A类(优秀)大学科技园,是国家首批“双创”示范基地之一,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四川大学2003年成为四川省第一所获得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公共管理学院是四川大学MPA的承办单位,且拥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公共管理博士后流动站。
一、招生计划及对象
2024年公共管理学院面向西藏基层干部预计招收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40人。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人事档案关系现在西藏并从事公共管理工作;
5.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三、培养目标
为西藏地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公共管理、公共事务、公共政策等领域高层次、专业化、应用性、复合型的专门人才,造就具有现代公共管理、公共事务、公共政策理论素养与技能,精通某一公共管理领域的管理者、政策分析者和领导者。 研究方向包括:地方政府管理;经济发展与公共政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
四、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四川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基本学制3年,最长不超过4年。在校期间,全日制MPA学生可申请学校住宿。 西藏班将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每学期集中一个时段授课,凡学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修满规定学分,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由四川大学颁发教育部认证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并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后,才能进行网上确认。
(一)网上报名
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至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至22:00。网上报名地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详见考生网报时选择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公告。
(三)注意事项
1.请选择“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考生须在网上确认时间截止前将《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统一交至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否则将不被纳入本计划报考。
2. 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 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3年10月25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科目:
英语二(满分100分)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以上均为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4.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5.复试是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加笔试方式进行。
七、录取
1.单独招生,单独划线。
2.考生录取之前须与自治区组织部门、四川大学签订定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5年内不得调离西藏。
八、 学费
全日制MPA学费:69000元(整个学制),学费按学校规定收取,分学年缴纳。
九、其他说明
1.学习年限: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4年。
2.考生报考须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在复试时进行审查,一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将取消报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考须填写在职定向,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招生咨询: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地址: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公共管理学院108办公室
电话:028-85412038、028-85410281(宋老师、王老师)
官网:https://ggglxy.scu.edu.cn
邮箱:scump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