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硕士、博士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现特制定以下奖励方案。
一、 奖励对象
学院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 奖励范围
1. 硕士研究生每发表一篇
1) C刊,奖励2000元;
2) B刊,奖励4000元;
3) A刊,奖励6000元。
2. 博士研究生每发表一篇
1) B刊,奖励3000元;
2) A刊,奖励6000元。
学生本人必须为所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或本人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若两名学生同时发表论文,则只奖励论文第一作者。
每年各类型刊物可依次累加,发表奖励刊物的总数量年底清零 ,不可累积到下一年。
刊物认定以四川大学社科处最新发布的《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为准。
三、 奖励方式
1. 奖励以报销的方式执行。
1) 学生只能使用参加学术会议、调研或异地实习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发票进行报销。
2) 报销所需的材料:
a) 发表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摘要及正文。用稿通知不能作为凭证。
b) 参加学术会议需提供大会邀请函,调研或异地实习需在报销时提供不少于1500字的调研或实习报告。实习报告需盖有实习单位公章。
c) 扫描二维码,填写《博士硕士发表论文信息收集表》,将报销所需材料提交至学院111办公室李老师处。
2. 奖励时间期限以学期为单位,春季学期所出成果报销期限为次年12月30日;秋季学期所出成果,报销期限为次年6月30日前。
注:以参加学术会议报销的同学,此奖励方案与学术交流活动基金可同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