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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硕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9-12

为提高我院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水平,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人才,特设立《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主要用于资助优秀硕士研究生参加短期访学、合作研究、国际比赛及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等。此管理办法不适用于寒暑期短期交流项目(大川视界访学计划)以及校级交流项目。因博士研究生有研究生院的学术交流基金支持,故不进行资助。

一、申请条件

1、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

2、以下几种类型可申请

1)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

1) 申请者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本人导师)提交的论文被本学科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正式接受,有组委会正式邀请函;

2) 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原则上应是由国际专业学会或协会主办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

2)经本人导师、硕士点及学院同意,个人自费申请的短期国际访学或合作研究项目,时间限定为3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

3)大型国际比赛。国际比赛的水平应由硕士点审核界定,并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视为符合申请条件。参加国际比赛的需获奖项才能获得资助。

3、申请者具有一定的对外交流能力和较高的外语水平,能够进行口头学术交流;

4、每名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每年只可享受一次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的资助。

二、资助内容及额度

主要资助往返交通费、会议注册费、签证费和住宿费等。实行定额资助,资助额度按照地区实行以下标准:

1. 亚洲及港澳台地区 4000元/人/年

2. 欧洲地区(英国除外) 7000元/人/年

3. 美国、英国,加拿大 10000元/人/年

三、申请程序

1、申请者请填写《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申请表》(见附件一、二、三),并按照申请表要求提供纸质材料两份。参加国际高水平学术会议及国际比赛的请附上正式的会议、比赛邀请函及显示有确切的时间、地点和日程安排等信息的文件;个人自费申请短期出国访学、合作研究项目的请附上正式的学校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

2、导师、硕士点负责人及学院主管领导就国际会议、比赛的影响和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3、获批准资助的申请人在出国前请前往国际处网站http://global.scu.edu.cn/?channel/56/58/109/488下载并填写《四川大学学生出国申报表(研究生)》,申报流程见附件四;

四、报账流程

获批准资助的申请人在回国后,需向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进行报账:

1) 护照首页、签证页及标有出入境日期页面的复印件两份;

2) 购买机票、预订住宿、注册和办理签证当日中国银行官网相应币种的外汇牌价;(需提交纸质版本两份,可截屏打印)

3) 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的同学需提交纸质版《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总结表(高水平国际会议)》(见附件五)两份,国际会议论文集首页复印件及被收入的论文复印件各两份;

4) 个人自费申请出国短期访学、合作研究项目的同学需提交《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总结表(短期访学及合作研究)》(见附件六)两份;

5) 参加国际比赛并获得奖项的同学请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两份;

6) 按照具体情况,扫描下列二维码,并填写信息汇总表。凡是不填写的申请者,不予资助。                                 

博士硕士参加会议信息表


对外访学信息表


博士硕士获奖情况表


五、附则

1、对已获批准资助的会议,申请者不得随意改变或放弃,否则取消本次资助资格,并不再受理下次申请。

2、本管理办法由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管理办法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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