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基于协同治理理论,构建在协同目标、协同主体和协同过程维度下影响政府数据开放价值实现的分析框架,考虑到政府数据开放价值实现是一个非线性、多主体、多方面的过程,以我国27个省级政府为研究对象,运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方法探索我国城市政府数据开放价值实现的组态路径。研究发现,我国政府数据开放价值形成存在3种组合路径,分别为以府际压力与公众需求为中心的“双核”驱动型、领导高位推动下的组织平台型和综合发展型。因此,需要进一步转变数据治理理念,加强组织建设和制度设计,构建开放协同生态环境,以发挥多元主体协同性,形成要素间联动机制效应。提出未来研究应探索更科学合适方法深入分析各因素间影响机制,结合实践案例深入分析各因素替代效应。
关键词:政府数据;数据开放;数据价值;协同治理;多元主体;
【本文第二作者为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数字乡村建设中村民自治的空间转向及实现路径”、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与区域公共管理信息化研究中心项目“大数据驱动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机制与路径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