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命题。基层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环节,既关系到制度优势能否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也关系到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对治理成效的具体感知。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治理现代化被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党的十九大提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也对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作出重要部署。乡村治理是基层治理中最具基础性和复杂性的领域之一。伴随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的推进,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明显改善,乡村社会整体面貌得到深刻改变。但与此同时,在资源持续下乡、项目不断进入乡村的过程中,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治理碎片化、主体缺位、资源错配、治理悬浮以及乡村治理形式主义等现象。如何提升治理效能、激发社会活力、增强群众获得感,成为乡村建设行动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本文第一作者为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